3月17日下午,市教育局、市物价局联合召开无锡市规范幼儿园收费工作会议。市区118所幼儿园园长、各区物价局分管局长及收费管理科长、各区教育局幼教干部参加了会议。市物价局在会上解读了幼儿园收费政策,分析了幼儿园收费举报投诉情况,向各幼儿园发放了《无锡市物价局关于贯彻执行幼儿园收费政策的提醒函》。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王珍珍、市物价局副局长钱夏在会上分别作了讲话。
2006年6月,市物价局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对无锡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进行了改革,制定出台了《无锡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锡价费[2006]142号)。明确公办、公有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按类定级收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民办幼儿园根据物价成本调查队确认的教育培养成本自行确定,并按隶属关系报市、市(县)、区教育、物价部门备案。明令禁止幼儿园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这一政策的实施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执行几年来,总体情况较好,大部分幼儿园能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但从群众举报投诉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将在各级政府逐步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的同时,重点在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方面下功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王珍珍在会上表示,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优质化水平,是无锡建设一流教育强市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体现党和政策关注民生民情,重视社会公平,造福人民群众的必然要求。王珍珍就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规范收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依法办园意识。认真落实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责,明确管理责任,强化内部监控;二是要切实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自觉性和执行力,进一步规范依法办园行为。任何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立收费项目,扩大和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幼儿园所有收费项目必须在幼儿园公示栏向家长公示,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举办有偿亲子活动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相关通知精神执行。亲子园招生过程中必须遵循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将婴幼儿是否参加亲子园与幼儿园招生挂钩。要严格控制班额,托班不得超过25人,小班不得超过30人,中班不得超过35人,大班不得超过40人。兴趣班开办的时间必须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15以后,要严禁拼音、奥数、识字等进兴趣班,要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三是要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巩固工作成果,严处违规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守土有责,要切实加强监督,加大督查力度。
市物价局副局长钱夏要求全市价格部门下一步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一是要严格履行定调价程序;二是要保持幼儿园收费标准的相对稳定;三是要加大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四是要高度重视幼儿园收费举报投诉;五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收费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