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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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教体〔2010〕39号

 

 

关于印发《2010年无锡市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直属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2010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2010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无  锡  市  教  育 

                    二○一○年三月三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华博雅副市长、市体育局、市体育训练与场馆管理中心、

      无锡日报社、无锡电视台等新闻媒体

打印:李华云

校对:杨 

共印:150份

附件:

 

2010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为做好2010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中考”)工作,充分发挥体育考试在有效促进学校、家长、社会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关心,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激发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切实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导向作用,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江苏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指导思想;通过有序组织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积极推进体育与健康课程建设,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强身健体,和谐身心,磨练意志,培养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精神,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体育中考由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效、确保安全、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考试参加对象

体育中考是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凡2010年报考高级中等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

    三、考试时间与考点

无锡市区体育中考的时间为5月5日—8日。

    考点以有400米塑胶跑道的学校为主,适当兼顾地域分布情况,增设其他考点。考点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市区缓考补考时间为5月21日,初技班的体育中考时间为4月30日之前。

江阴市、宜兴市的体育中考时间和考点安排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并报我局备案。

    四、考试项目与评分

考试项目分速度耐力类、灵巧类和力量类共三类,8个项目。每生共考三项,可在每类中任选一项。考试满分为35分,其中速度耐力类15分、灵巧类和力量类各为10分(考试项目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学生所得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五、考试规则与评分办法

(详见附件2)

    六、关于免考和缓考

如有因病或因残而不宜参加体育中考的考生,应由当地中考体检站出具体育考试免考证明,考生填写“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家长签署意见,学校初审盖章,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学校管理中心审核,市教育局体育中考考务办公室批准后,即可免考。免考考生的成绩按体育中考总分的70%(24.5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在体育考试前如遇身体不适的学生,可凭医院证明申请缓考。在考试进行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的考生,也可酌情申请免考或缓考。

    七、考试收费

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财〔2005〕27号、苏价费〔2005〕110号、苏财综〔2005〕27号)文件规定,每生按9元标准交纳考试费(不含到考点参加考试的交通费,交通费由学校酌情解决)。

    八、有关要求

1.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学校管理中心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中考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管理。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考前体检制度,重视考生的心肺功能检查,严格把关,消除隐患。

2. 各考点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各项目的考试,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要加强对考试场地、器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保卫措施,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制定好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好考点内外的秩序。

3. 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加强对交通车辆的安全检查,严禁租用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运送考生,防患于未然。同时要重视做好对考生的考前指导工作,指导考生合理选择考试项目,发挥应有水平,争取优异的考试成绩。

4. 体育中考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江阴市、宜兴市的体育中考总结于6月15日前报我局体卫艺处。

 

    附件:1. 《2010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与评

              分标准》

          2. 《2010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规则与评

              分办法》


附件1:

2010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与评分标准

 

 

速度耐力类15分

灵巧类10分

力量类10分

50米跑

(秒)

800米(男)400米

(女)跑(分.秒)

50米游泳

(分.秒)

30″跳绳

(次)

立定跳远

(厘米)

掷实心球

(米)

引体向上(男)

1′仰卧起坐(女)(次)

15

7.3

8.4

3:15

1:40

1.30

1.40

 

 

 

 

 

 

 

 

14

7.5

8.6

3:20

1:45

1.35

1.45

 

 

 

 

 

 

 

 

13

7.7

8.8

3:25

1:50

1.40

1.50

 

 

 

 

 

 

 

 

12

7.9

9

3:35

1:55

1.45

1.55

 

 

 

 

 

 

 

 

11

8.1

9.2

4:00

2:00

1.50

2.00

 

 

 

 

 

 

 

 

10.5

8.2

以下

9.3

以下

4:01

以下

2:01

以下

1.51

以下

2.01

以下

 

 

 

 

 

 

 

 

10

 

 

 

 

 

 

92

92

240

190

9.60

6.60

8

44

9

 

 

 

 

 

 

86

86

220

170

7.70

5.60

7

36

8

 

 

 

 

 

 

80

80

193

149

5.30

4.60

6

25

7

 

 

 

 

 

 

79

以下

79

以下

192

以下

148

以下

5.29以下

4.59以下

5

以下

24

以下


附件2:

 

2010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

体育考试规则与评分办法

   

1.中长跑(男生800米,女生400米)

    考试须在环行塑胶跑道上进行。每组考生不超过20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枪声后即开始起跑,考生到达终点时需领取名次牌并进行成绩登记。计取的成绩单位为秒,不计小数。

    2.50米跑

    考试须在分道线清楚的塑胶跑道上进行。每组考生不超过5人,不少于2人(特殊情况例外)。应采用站立式起跑,不得挖穴。用发令枪发令,抢跑违例。每道采用三块表计时,见烟开表,躯干到表停。计时表格上应填写精确到百分之一秒的成绩,填写到准考证上的成绩应精确到十分之一秒(即第二位小数非0则进1)。考生应穿平底胶鞋,不准穿钉鞋或有胶钉的鞋。

    3.50米游泳

    考试在标准游泳池内进行,单向不间断、不折返。考生在游泳池中出发端听到信号出发,同时计时开始。出发时允许潜入水中,在整个游程中可采用任何泳姿,但身体的一部分必须露出水面,正常情况下双手不应同时举出水面(以免裁判人员视为求救)。到达终点时必须用身体某一部位触池壁以示完成游程,同时表停。考生在整个考试中双手同时举出水面视为求救,救护人员应立即组织救援。考生必须按要求自备游泳衣裤、游泳帽。

    注意事项:

    下列行为判为违规:

    (1)考生在池底站立并有跨越或行走行为;

    (2)考生有拉分道线助力行为;

    (3)考生出发后游错泳道。

    凡出现违规者即考试完毕,成绩按10.5分计。

    凡患有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细菌性痢疾、皮肤病、红眼病疾、化脓性中耳炎)、器官性疾病(如严重的高血压、心血管疾病、关节性障碍)、精神类疾病(含病史)、有开放性创口和女生月经期的考生,不能参加游泳考试。

    4.30秒钟跳绳(使用棉纱绳)

考生持绳站立于考区,听到口令后开始跳绳,每跳跃一次摇绳一回环(一周圈)为一次(一跳一摇计一次)。计取30秒钟内的成功次数。每人可考二次,择优计取其中一次成绩。  

    5. 立定跳远

    考生两脚自然开立,站在起跳线后,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落坑。按丈量起跳线后沿至最近着地点后沿的垂直距离记录成绩,每人可跳三次,择优计取其中一次成绩。

    6. 原地掷实心球(2千克)

    考生持球站于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每人投掷三次,择优计取其中一次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7. 引体向上(男)

    考生握杠呈悬垂(握法不限,但不得屈肘),从静止开始上拉至下颌过杠算一次,不过下颌不计次数。在下一次上拉前,不可屈肘,否则无效。每人可考二次,择优计取其中一次成绩。

    8. 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考生仰卧在垫子上,双腿并拢,膝盖弯曲,两手十指交叉抱于头后,肩背部着垫,帮助者双手按压测试者的脚踝。听到口令后上体屈起,肘关节须触碰到大腿面,上体后仰下放时,肩背部须着垫。否则无效不予计数。以一分钟内的有效次数计取成绩。每人可考二次,择优计取其中一次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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