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更新时间:2009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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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藕塘中学

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根据惠山区教育局要求,我校“教育收费规范学校”领导小组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逐条分析,深刻领会,结合我校收费现状,仔细对照,统一认识,由校长严格把关,总务主任具体负责,财务人员认真检查核对收费项目标准,无发现违规收费现象。

经无锡市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局严格审查和验收,我校在200311月即被批准为省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根据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要求,我校一如既往始终能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规范收费,自觉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检查,接受社会的监督,至今无群众举报,无教育收费的违规违纪问题。所有收费均按正常手续办理,做到收费标准公开、收费制度规范、收费项目合理,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每一学期,我校在规范教育收费方面都要做以下几项工作。

1.学校“教育收费规范学校”领导小组都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教育收费的文件、通知,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由校长总负责,总务主任分管负责、财务人员专职收费,落实责任制,严格把好关,做到政令畅通、思想统一,确保收费规范。

2.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班会等宣传收费规范的重要意义,使师生进一步了解教育收费的有关知识及要求、标准和范围。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监督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工作。

3.学校各项收费都严格执行收费审批制度(即先报批,再收费),总务处按规定向区教育局、物价局申报,并经审批同意后,才按规定项目和核定标准组织收费。

4.经区教育局、物价局审批同意后,每一学期开学前学校都要向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分发教育收费通知书,让学生和家长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要求填写回执后交学校存档,事先使学生和家长做到心中有数,放心交费。

5. 自从我省实行“一费制”收费以来,我校严格执行由市教育局、物价局联合制定的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标准,其它服务性代办费也严格按市教育局、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强制学生统一购买学习资料、学具、活动用品。做到期初按统一标准收费,期末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明细,费用去向项项明确,学生家长都比较满意。

6.坚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透明度。我校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收费专用公示栏,将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向社会、家长、学生公示,以便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收费政策,维护学生和家长自身合法权益。

7.学校党支部、校长室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充分体现党的先进性,在学校财力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我校能一直坚持做好对特困学生的住宿费、生活用品费、校服费等减免补助工作,以帮助这部分学生减轻生活压力,增强学习信心。多年来一直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8.严格执行教育法规,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维护学校教育形象。不跨学期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学生平安保险、统一着装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办以收费为目的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提高班”等。

   今后,我校将更加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规范收费,严肃收费纪律,防止和杜绝乱收费现象,维护“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良好形象,为构成和谐学校作出我们应有的一份贡献。

 

藕塘中学

                    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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